陕西: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强化市县预算绩效管理
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各地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考核指标。
《通知》对标中央要求,针对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绩效导向作用不突出、联动机制不完善、信息化程度不高、工作进展不平衡等主要问题,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明确今明两年的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通知》明确,到2021年底,各市县要健全完善涵盖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为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比较完备的制度支撑。选择部分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开展财政绩效运行重点监控,将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资金支付挂钩。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市级启动对区县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通知》提出,在2022年预算编制中,各市县要充分应用全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成果,规范绩效指标设置,突出核心产出和效果,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从试点扩大到市县所有部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项目支出、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与市对区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加强绩效信息公开,将重点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部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随预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参阅。
《通知》强调,市县财政部门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同级人大、审计等部门加强联系配合,建立预算绩效与监督审计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的工作联动机制;省财政将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加大对各市工作考核和奖惩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市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按照“陕西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省财政厅已开发完成并上线运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模块,将绩效管理全过程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流程。从2022年起,省、市、县三级按照全省统一的规范标准,做到在线上全过程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部门绩效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等业务,逐步实现绩效与预算安排、资金下达、预算执行、财政决算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初步实现运用大数据对各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http://czt.shaanxi.gov.cn/info/1002/409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