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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及时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持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今年以来,我省多地发生旱涝灾害,粮食作物、经济作业受灾、成灾面积较大,农田、农业设施受毁严重,给农业生产带来较大损失。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将尽快恢复灾后农业生产秩序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安排资金,尽力减少因灾造成的人民财产损失。

为稳定全省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应,灾情发生后,省财政厅及时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3900万元,特别对商洛等受灾严重的地区予以重点倾斜,用于支持受灾地区购买灾害救助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开展农业生产及畜牧水产养殖设施、灾毁高标准农田修复,以及必要的救灾技术指导培训等,全力做好农业生产灾害救助工作,促使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着力减少农民收入损失。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持续关注防汛抗旱相关情况,全力督促各市县开展农业生产受灾项目恢复和重建工作,减少灾情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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